12月15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预计12月17日至19日关中地区可能出现持续48小时及以上的中度污染过程,我市将于12月17日12时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市民应采取的健康防护措施包括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力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错峰上下班。排污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优先使用煤耗低的机组发电。
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除特殊需要外的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除特殊车辆外,二类管控内禁止国Ⅴ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上路行驶工作;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工程和应急抢修抢险外,停止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地室外作业,裸露场地加强防尘降尘措施。
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
严格禁止城市及周边地区农作物秸秆、树叶、果树枝、垃圾露天焚烧等行为;依法做好停止露天烧烤的措施。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和减排比例的规定执行应急减排措施;对一氧化碳高值的重点街镇实施驻村监管等应急管控措施。保障类企业根据民生需求实行“以热定产(电)”或“以量定产”。
(记者 高乐)
编辑: 陈戍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