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5-01-23 08:21:26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国务院发布关于《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

  1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批复指出,西安是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重要科研和文教中心。《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西部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外交往中心以及国际旅游目的地等功能。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批复提出到2035年,西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2.4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5.2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95.6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10.77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3.35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批复指出,西安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协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引领关中平原城市群协同发展,带动深化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经济协作,加快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批复还提出,西安要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促进陕西西咸新区融合发展,加强中心城区与县城功能联动。持续加强秦岭生态屏障保护修复,修复渭河流域生态系统,加强荒山绿化,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优化国际贸易、文化旅游和科研教育等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提升国际航空、铁路枢纽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利用。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抗震减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世界文化遗产和八路军西安办事处旧址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水平,严格地下文物埋藏区空间管控。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整体保护“八水绕长安”的古都山水环境,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做好实施保障

  批复强调《规划》是对西安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应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要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各部门要坚决贯彻“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首席记者 龚伟芳)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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