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满淑涵)记者5月15日从省科协获悉,省人社厅、省科协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评审的通知》,发布陕西省科普职称评价标准,并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长期以来,由于科普工作者职称评价体系、激励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严重制约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为打通堵点,省科协与省人社厅协调对接,申请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增设科普专业职称,充分借鉴吸收省级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意见,修订完善各项评审标准条件,确保严谨科学推进科普职称评定工作。
《通知》明确,科普专业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在我省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中专职从事科普管理、科普研究、科普创作、传播推广、校外科技辅导和其他科普实践的人员,以及专业从事上述科普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申报。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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