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则电梯安全提示,提醒电梯使用单位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市民安全乘用电梯。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市电梯使用单位,一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安全员,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电梯安全总监职责》《电梯安全员守则》,明晰关键人员岗位职责。规范电梯使用管理,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在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96333标识等标志标识,确保电梯在检验、检测合格有效期内使用。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引导乘客安全、文明乘用电梯,劝阻不安全乘梯行为。地铁、车站、商场、医院、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人流高峰期要设专人引导乘客有序安全乘梯。检修、停用等电梯时,应在醒目位置予以告示,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梯的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规范填写日常检查、故障处置等记录;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制定电梯突发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保证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紧急停止开关安全有效、直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并联系畅通。值班人员坚持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电梯困人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反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记者 南江远)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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