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12-01 02:31:18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30日闭幕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的监督,适用本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与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督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监督事项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未自行回避的,被监督对象有权申请其回避。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制度。针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并将监督结果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建议单位等反馈。(记者 拓玲)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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