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陕西省户籍的特殊人员可享受医保分类参保资助

2023-10-19 00:50:47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具有陕西省户籍的特殊人员可享受分类参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380元居民医保费用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10月18日,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具有陕西省户籍的特殊人员可享受分类参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380元居民医保费用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具有陕西省户籍的特殊人员具体如: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无需个人缴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具有陕西省户籍的特殊人员具体如: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参保个人给予定额资助280元,个人只需缴费100元。

  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以2023年12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认定时间比去年延长了4个月。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认定,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口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保补助政策由卫健部门认定及落实。只要符合以上身份的,都可以享受资助政策。其中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员,在参保缴费的时候,可直接享受资助政策的。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提醒,符合身份的参保人记得进行身份认定即可享受资助政策。(记者 马相)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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