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走在前 法庭开到百姓家

2023-08-24 01:20:19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西安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采取入户开庭、现场调解等措施,将法庭“开”到百姓家...

  8月23日,记者获悉,西安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采取入户开庭、现场调解等措施,将法庭“开”到百姓家。通过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实现人民法院司法便民“零距离”。

鄠邑区法院:法官到当事人家门口开庭

  “我眼睛受了伤,看东西模糊得很,实在是不方便去法院,你们到家门口来开庭,真不知道咋感谢哩!”当事人激动地说。近日,鄠邑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

  原告经营出租车,2021年9月初,被告担任原告出租车司机,2021年10月下旬经结算被告欠原告部分出租车台班费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因眼睛受伤,视力模糊,不便前往法院参加诉讼。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决定将庭审地点设在被告所在的村委会广场,并邀请村委会成员参与庭审。

  在声声蝉鸣中,庭审开始了。承办法官有序组织原、被告进行陈述、答辩,并就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在一旁听的群众也认真专注……庭审中,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标的不大,有调解的可能性。遂联合村委会成员展开调解,一边向被告释法明理,耐心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希望他能积极履行偿还义务;一边与原告商议,双方对于欠款事实均无争议,但被告目前情况特殊,希望能体谅被告的难处,给其适当时间筹集借款。

  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就还款方式、还款日期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先行支付部分欠款,并承诺等病情好些就尽快偿还剩余欠款。

  “这样的开庭方式非常好,不用我们跑到法院去,在家门口就解决了问题,对于那些行动不便的人来说,实在是太方便了!”旁听村民李某说道。

临潼区法院:客厅变“法庭” 家中解纠纷

  近日,临潼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地点开在被告家客厅。

  2020年10月,被告因扩大经营、购买设备需要资金周转,与原告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原告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24个月。此后,被告身患重病,收入锐减,致借款未能按期足额清偿,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36249.1元及利息、罚息等。

  案件办理之初,承办法官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都未能与被告取得联系,后多次上门终于见到被告。被告向法官告知自己周一至周四均要在医院进行治疗,只有周五才能回到家,并且受病情影响自己现在行动不便,不能到庭参加诉讼。

  考虑到被告这一实际情况,法官建议将法庭设在被告家,原、被告双方表示同意。日前,被告家客厅变为“临时”法庭,被告女儿全程陪伴其父并参与案件旁听。庭审顺利进行,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方案。

  临潼区法院高度重视保障特殊群体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权利,法院将继续采取入户开庭、现场调解、巡回审理等多种方式,积极深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真正畅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彰显司法温情,传递司法温度。(记者 刘晓云)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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