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是铜川市印台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具体举措,是依法履行监督权的重要体现,更是体现了任命人员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理念。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任后监督,坚持每年人代会上要求任命人员向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并组织全体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今年,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任命的区政府1名副区长和4名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开展述职评议,通过“四步监督法”,打出一套环环相扣的监督“组合拳”,以监督之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优化制度设计,让评议方向不走样
为扎实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新思想、新要求,在总结近年来述职评议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优化评议工作流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出台了《关于区“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从“察、述、议、评、改”五处发力,对述职评议工作的内容、程序等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述职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
据了解,为科学合理安排评议对象,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反复酝酿,在与组织部门沟通的基础上,提出述职评议初步人选,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了评议对象名单,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区“一府一委两院”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评议重点、工作步骤,并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为组长的五个述职评议领导小组,开展述职评议前期调研。
明确述职内容,才能充分体现述职评议的目的和侧重点。区人大常委会从5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述职内容,要求评议对象认真总结任现职以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办理代表建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通过这样的规范,保证了述职报告的针对性、高效性,充分体现了人大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开展民主测评,让评议过程更客观
进入调研阶段,调研组深入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采取现场查看项目、查阅资料、广泛征求意见、走访人大代表和服务群众、座谈交流及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评议对象履职情况。在个别谈话人员选择上,除班子成员和中层科室负责人外,还听取了相关领域人大代表、服务对象和包抓村负责人的意见,不断扩大调研的覆盖面。各小组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客观全面的调研报告,为述职评议奠定了坚实基础。
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感慨地说道:“以前总觉得人大任命干部投过票就结束了,任命人员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绩我们也不了解,这次述职评议给我们提供了一次好机会,让我们对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有了更加清楚的了解。”
为全面客观掌握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常委会召开前,各调研组还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6个部门发函征求对评议对象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依法履职、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等情况,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向组成人员予以通报,供测评时参考。
突出现场述职,让评议工作有实效
在印台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5名评议对象依次走上汇报席,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任职以来依法履职情况,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满意度测评。
“针对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对于上级提出的审计‘全覆盖’要求,请问审计局高局长在工作中是如何推动和落实的?”
“我想问一下,司法局局长在提升群众知法懂法意识上有哪些创新举措?”
“针对代表提出的‘王石凹街道炭庄塔村至工业遗址路段拓宽’的建议,请问交通局局长将如何办理?”
提问者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回答者不遮不掩、态度真诚。整个询问过程“辣味”十足,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询问环节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 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分满意、不满意两个等次。为确保测评公平公正,还确定了两名计票监督人负责计票全程,并当场公开测评结果,现场气氛严肃而有序。会后,司法局局长贺国杰表示:“作为人大任命的干部,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是我的分内职责。我将把本次述职评议作为一次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对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照单全收,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从测评结果看,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总体上是满意和肯定的。多数组成人员表示,这次报告,比的不仅是各位任命人员的个人成绩,更是整个部门依法履职的成效,通过审议履职报告,进一步了解政府部门的工作成绩,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如何,强化了部门负责同志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精准运用结果,让评议监督更有力
评议是手段,督促整改、促进工作才是目的。测评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根据审议和满意度测评情况,形成了对评议对象履职报告的审议意见,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后,连同满意度测评结果,以常委会文件形式报送区委,印发区“一府一委两院”,并反馈评议对象本人。评议对象将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做好整改工作,并在审议意见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这次述职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我们的审议意见印发后,各工作委员会将不定期对评议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后续还将在常委会上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不满意的,经主任会议研究后,进行二次评议。如果仍有代表对测评结果不满意,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报告区委处理。通过这一系列流程,不断激励和督促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勤政为民。”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根银介绍道。
下一步,印台区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新时期人大工作特点,正确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把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作为提高监督实效,促进部门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真正做到把代表监督、群众监督贯穿述职评议全过程。(孟星辰 通讯员 贺瑞雪)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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