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下月启动 普查人员到访采集清查表信息 请予以配合

2023-07-26 07:40:57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记者25日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了解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从8月份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访采集清查表信息,请您予以配合。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 2024 年 1 月 1 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工作将于8 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您需要知道的是,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8512113。(记者 马昭)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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