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陕西将形成统一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

2022-11-24 01:00:03  来源:华商网  


[摘要]到2025年,推进全省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基本建立生物多样性的评估、监测体系,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6.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

  11月23日,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53号)精神,加强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提升保护工作水平,结合实际提出多条实施意见。

总体目标:

到2025年 基本建立生物多样性评估监测体系

  到2025年,推进全省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基本建立生物多样性的评估、监测体系,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6.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全省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77%,陆地生态系统类型有效保护率达到国家要求,汉江、丹江等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有所改善,生态质量稳中向好。

  到2035年,形成统一有序的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森林、草原、荒漠、河流、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状况明显好转,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汉江、丹江等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显著改善,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为公民自觉行动,生态质量明显改善。

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加快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修法步伐。根据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渔业、湿地管理、自然保护地、森林、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适时制定修订我省相关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法律体系。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中长期规划。编制《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明确省、市、县各级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及职责分工。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部门可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行业发展规划,鼓励各县(市、区)、企业和社会组织自愿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

  制定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政策制度。落实有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工作机制,健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等相关政策制度,落实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封山禁牧,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

不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

  抢救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加强对大熊猫、朱鹮、羚牛、川金丝猴、豹、林麝等珍稀野生动物的就地保护。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建设生态廊道、扩大栖息地面积,推动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增。开展朱鹮和林麝的迁地保护。科学有计划地实施种群调控,有效降低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风险。

  保护繁育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在秦岭、巴山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区(自然保护地外),通过建立保护小区(或保护点)、设立保护标志等措施,加强红豆杉、珙桐、华山新麦草、独叶草、秦岭冷杉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加强珙桐、翅果油树、长序榆、紫斑牡丹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强化极小种群秦岭石蝴蝶、庙台槭、长序榆、黄杉、小果蜡瓣花、秦岭花楸、太白山紫斑牡丹等野生植物的人工繁育,建立人工繁育基地并进行野外回归试验,扩大野外种群数量。强化秦巴山区植物种子收集和保存,建立秦巴山区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库。

  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管,明确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控政策。按照《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科学规范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大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渭河水生态保护和修复、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黄河重点区域矿山生态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司法保障,积极探索推进在秦岭区域,黄河、长江流域建立“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作为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替代性修复、常态化运行的平台,不断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的司法保护。

建立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

  推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统筹衔接各类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秦岭区域、黄河流域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充分依托已有各级各类监测站点和监测样地(线),建立生态监测网络,开展长期监测和周期性调查。推动建立农作物和畜禽、水产、林草植物、药用植物、菌种等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数据库。加强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陕西省数据库建设和中药资源监测体系建设。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测信息共享。依托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整合生物物种、遗传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以及迁地保育活植物信息管理平台,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生物遗传资源共享,推动生物多样性长期动态监控。

  加强生物多样性评估。加强陕西省生物多样性评估标准体系研究,定期对全省生态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鼓励开展大型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外来物种入侵、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

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

  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将危害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行为和整治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专项行动。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清理取缔各种非法利用和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生境的行为。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打严防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对严重破坏重要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完善落实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机制,不断加强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保障。(记者 任婷)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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