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陕西省2022—2023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2022—2023学年计划招募225名。记者获悉,根据相关部署,2022年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讲学教师到受援学校任教。
招募省内外退休优秀教师
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招募计划明确,此次招募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欠发达的革命老区县等,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陕西省银龄讲学计划2022—2023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具体岗位需求可登录省教育厅官网查看。
招募对象为省内外退休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
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
据悉,我省将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据悉,2022年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由各有关设区市教育局安排讲学教师到受援学校任教。招募工作具体流程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具体要求可登录省教育厅官网查看。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省教育厅明确,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照每人每学年2万元标准发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讲学教师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将加强对银龄讲学教师的日常考核。我省明确,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因身体原因等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并按时间比例追回相应补助费用。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银龄讲学教师,省教育厅将颁发纪实荣誉证书。(记者任娜)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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