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冰墩墩 西安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发布提示

2022-02-17 00:55:33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

  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受到人们热捧,有些不良商家却利用奥林匹克标志从事不法经营行为。连日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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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紧抓商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电商平台等关键领域,加强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特别是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类别的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45次,出动执法人员727人次,进行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宣传84次。

  冬奥吉祥物热度上升,为有效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塑造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现对各市场主体发布提示如下:

  一、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在内的奥林匹克标志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保护,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禁止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元素开展活动,引人误认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禁止未经授权将奥运冠军等较高知名度奥运健儿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恶意抢注进而损害其姓名权及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时,应当保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不得擅自改变奥林匹克标志的文字、图案等内容,不得丑化和侮辱奥林匹克标志。

  五、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为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隐匿等便利条件。

  六、杜绝为了蹭流量、傍热度,违规搭乘冬奥会快车,在企业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小程序等网络媒介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及其近似标志,和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元素开展活动。

  七、购买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残冬奥会相关商品请通过北京冬奥组委会官方特许商品官方网店和特许零售店渠道。‍(华商报记者 李婧)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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