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检验时限、建立“秦药”特色中药标准体系、落实首问首接负责制和处长负责制......为推进陕西省“两品一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实,近日,陕西省药监局制定印发《以高质量监管和服务促进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六个方面制定33条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要求,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取消“药品委托生产审批”等4项审批事项。将“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等2项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检验时限,对“药品生产企业许可”等20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精准化、差异化流程再优化,在已压缩基础上再压缩平均30%审批时限,对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压缩平均35%时限。
推动药物研发能力提升,指导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及专业第三方机构为补充的药物研发体系,助推右旋丹参素异丙酯、甲磺酸帕拉德福韦、磷酸左奥硝唑酯二钠等Ⅰ类新药尽快获批上市。加强全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落实扶持优惠政策。畅通药品上市后变更渠道,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以及新科技成果,持续提高药品质量。
建立“秦药”特色中药标准体系,推进道地中药材种植产业化,出台《陕西道地药材志》。推进陕西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出台《陕西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工作指导意见》。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对连续3年以上在多家医疗机构具有调剂使用历史、临床优势明显且未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适当放宽调剂使用范围;对临床急需的中药制剂实行特殊审批制度,为优势制剂快速转化为中药创新药开辟“快车道”。
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电子许可证书”,实行电子许可证书制作及互认,实现全省药品企业办事“零跑腿”。
落实首问首接负责制和处长负责制,畅通电话、邮件及现场咨询渠道,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问询事项和联系方式,及时报告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确定主办人,并在半小时内将主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告知问询人。(记者 兰逊鸽)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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