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部门印发通知加码农村养老

2021-06-24 17:36:53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我省三部门印发通知加码农村养老...

  各界新闻网讯(记者 满淑涵)记者6月23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营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力度,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实现农村互助幸福院由抓建设向注重运营管理转变,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

  通知提出,开展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清零”行动,确保未建项目9月底前必须全部建成,彻底清查沉淀资金,尽快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全面建立运营补助制度,今年年底前推动市、县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为农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每个县(区)每年至少资助建设1个养老服务中心的目标。结合全省健康村庄行动,协调引导村卫生所与农村互助幸福院合建或邻近建,建立医养联动机制,打造农村医养结合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近医疗服务。完成农村互助幸福院财产登记工作,在确保集体产权明晰的前提下,采取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方式,鼓励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农村互助幸福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营养工程”,给予老年人就餐补贴,关中地区可集中就餐或建立集中配餐中心,陕南、陕北地区可在农村互助幸福院定点供餐或分散助餐。加大农村互助幸福院绩效考评以奖代补资金奖励力度,对成绩明显、亮点突出的单位给予奖补。

  通知明确,要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每个月要至少上门走访、探访一次留守老年人,以县为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村民委员会协助实施,开展村干部和留守老年人“一帮一”互助关爱活动。建有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行政村要将探访留守老年人作为一项服务内容,纳入日常工作。县、镇两级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认真填报民政部“三留守”信息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数据更新,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提高关爱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广延长县“爱心助老员”经验做法,全省逐步实现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爱心助老员”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定期探访走访和关爱服务活动。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式,依托社会组织开展定期探访巡访活动,实施精细化关爱服务。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营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按职责分工抓好指导管理、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等工作,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质量提升。

  为破解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和运营管理瓶颈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提升改造工程,今年第三季度,省民政厅将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开展专题调研,通过数据汇总、调查走访、问题反应、上报典型案例等方法,摸清底数、评估作用。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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