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铁腕治理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等问题

2021-06-12 07:40:13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西安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要求相关单位扎实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铁腕治理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

  6月10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西安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扎实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铁腕治理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

  《方案》要求,聚焦安全评价领域突出问题,切断安全评价机构与企业之间的非法利益关联,坚决遏制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取相关许可、安全评价机构出租出借资质、评价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等行为,实现整治一批、震慑一批、吊销一批、提升一批的目标,不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主体责任,切实清理整顿安全评价市场,全面规范执业行为,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十四运”精彩圆满举办营造安全氛围。

  专项整治将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分为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摸清底数、自查自改,协调推进、集中检查,随机暗访、督导检查,验收评估、落实整改,深入分析、总结提升六个阶段进行。市应急管理局将围绕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等3个层面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5月1日实施以来的法定安全评价项目和现有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安全评价机构、法定评价项目“两个全覆盖”。

  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中心)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检查发现在本辖区内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形的,依法立案查处,并将核查情况和有关证据材料上报市局,由市局纳入黑名单管理,严禁其在西安市境内从事安全评价项目;检查发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利用虚假报告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验收、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撤销相关许可,并通报本级行政审批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中心)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安全评价机构从业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等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对工作、执法等有关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追责。(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车阳阳)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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