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5月12日,省人社厅发布通知,日前,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将共同开展“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和“陕西省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共分企业劳动用工体检、企业和工业园区自评、材料申报、组织考核、审议评定五个环节,评选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40个,其中非公有制企业不少于50%,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包括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均可参与。
据悉,获得“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表彰奖励信息汇入信用中国(陕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年内不再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送年度自查备案资料,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对其社保费的缴纳进行稽核。本次评选结果还将作为评选先进单位、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的重要条件。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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