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闻网讯 2021年2月份,全省共查处超员违法316起,饮酒驾驶3733起(其中醉酒驾驶619起、再次饮酒驾驶98起),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84起,高速公路倒车20起,高速公路逆行1起,27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
一、超员违法企业
2月份,全省共查处超员违法316起。其中,涉及我省36家客运企业43起。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10起,蓝田县蓝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3起,西安市临潼区汽车运输公司、洛南县龙发运输有限公司、扶风隆兴运输有限公司、安康市世纪客运有限公司白河县安凯运输有限公司2起列前三位。
西安市临潼区汽车运输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2020年5月-2021年2月连续10个月上榜,扶风隆兴运输有限公司2020年7月-2021年2月连续8个月上榜,安康市世纪客运有限公司白河县安凯运输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021年2月连续4月上榜,安康联润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宝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蓝田县蓝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洛南县龙发运输有限公司、榆林市恒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横山通达运输分公司2020年12月-2021年2月连续3月上榜。榆林市阳光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白河安达运输有限公司2021年1月-2021年2月连续2月上榜。
二、饮酒、醉酒、再次饮酒
2月份,全省共查处饮酒驾驶3733起。其中,醉酒驾驶619起、再次饮酒驾驶98起,以下驾驶人酒精含量位列前10位。
三、高速公路严重违法
2月份,全省共查处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违法84起,涉及本省车辆62起;查处高速公路倒车违法20起,涉及本省车辆17起;查处高速公路逆行违法1起,为本省车辆。
四、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2月份,全省27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其中,9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18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陕西公安交警提示: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极易造成严重道路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不要一时糊涂造成终生遗憾。特别是道路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康鹏)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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