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安委会:地下管线施工存隐患 情节严重纳入黑名单

2020-11-30 01:25:47  来源:华商网  


[摘要]为切实保障地下管线安全稳定运行,近日,西安市安委会发文要求切实加强地下管线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保障地下管线安全稳定运行,近日,西安市安委会发文要求切实加强地下管线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正值西安市冬季供暖用气高峰时期,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管线挖断、挖漏不仅仅是简单的安全事故,而是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应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地下管线安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要针对当前西安市十四运配套工程及轨道交通、市政道路、老旧小区改造等诸多重点项目建设实际,切实加强作业过程中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有效遏制地下管线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出行、生活安全有序。

  涉及地下管线建设项目中的建设、施工、监理、管线权属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法定义务。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影响区域内的管线改移、保护工作;调查、移交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建立与施工单位、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联络对接机制。

  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负责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会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制定管线防护措施;在实施机械开挖土方前必须进行人工坑探,并设置现场管线标识;将施工前期准备情况报监理单位进行动土作业审批认可;加强对挖掘作业机械操作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安排专人不间断监护毗邻地下管线的机械挖掘作业;在坑探范围内未找到标注管线或与管线资料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应立即停止施工,经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现场核实确认,完成复核并补充相关资料后方可继续施工。

  落实监理单位监管责任。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管线防护措施;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动土作业审批认可;在相关工程施工时开展重点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行业部门报告。

  落实地下管线权属单位配合责任。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承担各自管线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专业管线安全防护标准和管线改移、保护具体技术方案;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开展管线探查和保护作业,加强对施工地点及其周边权属管线巡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行业部门报告情况。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日常监督巡查,把地下管线安全工作摆进去,夯实地下管线安全防范措施。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建设工程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区内地下管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机制。

  强化督导,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认真组织监督检查,督促行业领域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施工前管线探查交底工作,严格执行管线保护方案,强化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认真组织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停工整顿、上限处罚、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尽快扭转管线安全事故频发现状。对于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造成重大事故或社会影响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佘 欣)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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