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郝晓晨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2020-11-19 01:47:16  来源:西部网  


[摘要]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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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晓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郝晓晨利用担任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求职务晋升,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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