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镇乡)工会建设的实施办法》出台

2020-10-28 16:28:47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10月28日省总工会通报...

  让街道(镇乡)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10月28日省总工会通报,日前,省总工会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镇乡)工会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推动工会改革创新举措在基层落地见效,夯实工会基层基础,进一步完善工会组织体系、扩大工会组织覆盖,优化运行机制、激发基层活力,充分发挥街道(镇乡)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实施办法》包括总则、基本职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创建星级街道(镇乡)工会和附则共6章33条。在第二章“基本职责”中,主要从组织职责、建设职责、维权职责、服务职责、宣传教育职责和源头参与职责等六个方面,阐述了每项职责的具体内容,解决了街道(镇乡)工会职责不清、方向不明等问题。在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对街道(镇乡)工会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汇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指导检查制度、基层考核制度等五项制度进行系统规范,解决了街道(镇乡)工会制度落实不规范等问题。

  如何加强街道(镇乡)工会组织建设?《实施办法》第三章从“健全工会组织、领导机构的设置、配齐工会干部、保障工作经费、推进联合基层工会建设、严格财务监管”六个方面工作进行细化明确,进一步规范了街道(镇乡)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尤其是明确了每个街道(镇乡)工会至少配备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工2000人以上的,每增加3000人可增配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各市(区)总工会按照《陕西省街道(镇乡)、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补助及管理办法(试行)》比例配套安排每个街道(镇乡)工会经费补助资金,每年不低于5000元,从源头解决了街道(镇乡)工会缺人缺钱的现实问题。

  为了让街道(镇乡)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省总工会将在街道(镇乡)工会开展星级创建活动,以星级创建活动为牵引,全面提升全省街道(镇乡)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第五章从党政重视支持、组织网络健全、履行基本职责、指导帮助基层、服务职工群众、深化劳动竞赛活动、创新工作方式、星级创建比例和强化激励机制九个方面对“创星晋档”进行规范提升。其中,第三十条规定,要把街道(镇乡)工会“创星晋档”活动与评选表彰各层级职工之家紧密结合,并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被认定为“陕西省三星街道(镇乡)工会”的单位,省总工会给予经费补助5000元;被确认为“陕西省四星街道(镇乡)工会”的单位,给予经费补助10000元;被命名为“陕西省五星街道(镇乡)工会”的单位,给予工作经费补助10万元,用以激发全省街道(镇乡)工会参与创建星级工会的热情。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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