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满淑涵)4月20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一季度,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6元,同比名义增长0.5%,增速低于全国0.3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0位,较上年同期上升一个位次。
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我省居民四项收入呈现“三增一降”特点: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0.8%,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比下降4.8%,人均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3.9%,人均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城镇1.7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较上年扩大0.05。
一季度,我省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全面下降,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23元,同比名义下降1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16.5%。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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