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将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 全力消除各类消防隐患

2020-04-17 19:02:29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西安市将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4月17日,记者从全市火灾防控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西安市将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先后部署了冬春火灾防控、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打通“生命通道”治理、平安三秦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消防安全治理行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落实、有力推进,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火灾起数、伤人数、财产损失均实现同比大幅下降,特别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全市定点医院、隔离点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实现“零火灾”“零伤亡”。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稳和复工复产节奏不断加快,部分企业抢进度、扩产能,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我市将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消除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我市将全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各街镇、社区居委会要组织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同时,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纳入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执法管理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共管共治。

  狠抓四类重点场所排查整治,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治理等工作,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每年督办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问题。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的安全评估管理,加快乡村用火用电安全技术改造,加强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加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源头管控和集中管理,优化安全防范对策措施。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和易燃易爆等高风险场所,突出治理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等问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楼长”和“专职消防经理人”制度,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同时,扎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保障。紧盯各类复产复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缺失、消防设施带病运行、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等问题,科学处理疫情防控与生产之间的矛盾,确保办公、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特别是高度重视酒精、次氯酸钠等消毒剂使用、储存中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和管理不当发生火灾事故。(郭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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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发现消防隐患可拨打96119或12345

消防部门将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从西安市消防支队了解到,小区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置环行消防车道,当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市民如发现小区存在消防隐患,可拨打96119或12345进行投诉,他们将第一时间通知辖区消防大队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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