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至17日,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对《西安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现交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论证修改。为了进一步做好法规的修改工作,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将意见和建议于2020年5月18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规定(草案)已在市人大网站上公布,也可通过关注“西安人大”公众号了解法规文本。电话(传真):86782109、邮箱: fgwbac@163.com、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89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处收(邮编:710021)。(拓玲)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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