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物资通关保障工作,西安海关26日发布《关于全力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的通知》。为进口捐赠的疫情防治物资开启了专门受理窗口和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紧急情况下可先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疫情防治物资快速通关,西安海关将为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通关监管帮助,促进疫情防治物资及时、顺畅、“全天候”通关。西安海关隶属西安咸阳机场海关、西安车站海关、西安邮局海关和关中海关已开通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疫情防治物资的通关监管、税收征免、查验检验等海关手续,为疫情防治相关人员快速办理旅客进出境申报监管手续。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之规定,在取得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向海关实施提前申报。紧急情况下,经所在地海关批准,可先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与此同时,进口捐赠疫情防治物资的,应符合《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02号公告)第三、四、五、六条规定要求。受赠人应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受赠人也可委托使用人,由使用人向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减免税手续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和相关业务咨询电话,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官方网站查询。(蒋 黛)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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