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医院不给缴纳社保 150多名招聘职工维权难

2019-04-10 08:50:49  来源:华商网  


[摘要]近日,白水县医院职工小王反映,8年前自己作为招聘职工进入白水县医院工作,但医院并未给他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类似情况的涉及150多名招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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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白水县医院职工小王反映,8年前自己作为招聘职工进入白水县医院工作,但医院并未给他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类似情况的涉及150多名招聘职工。

  招聘职工:医院不给缴保险

  据小王介绍,白水县医院有500多名职工,其中300多名是正式职工,150多名是招聘职工,8年前自己作为招聘职工进入县医院工作,但医院从未给招聘职工缴纳过社会保险,“本来招聘职工工资就不高,医院又一直不给缴纳社保,招聘职工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去问院领导,被告知医院没钱给。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没结果。”

  4月8日,记者从白水县人社局、白水县政务大厅和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并没有小王的任何社会保险信息。记者又查询该医院另一名职工社保信息,只查询到该职工参加了居民医疗,其他社保信息显示并未参保。

  县医院:属历史遗留问题

  白水县医院党总支书记胡志刚说,医院招聘职工150多人,未给招聘职工缴纳保险属历史遗留问题,现已将相关解决方案上报政府,等待审批。“我今年2月才上任,先着手解决正式职工和招聘职工同工同酬问题,目前正在实施。社会保险确是医院一个大难题,除招聘职工外,正式职工社保还拖欠2000多万,而招聘职工涉及人数多、费用大,目前很难立刻解决,但肯定会逐步解决。”

  对何时能给招聘职工补缴,胡志刚表示,等政府审批后才能确定。

  对胡志刚的解释,小王说:“客观原因确实有,可以理解,但也应给职工解决养老保险,毕竟关系退休后的生活。而同工同酬目前实施变了味,文件说入院后2年至3年即可享受同工同酬,但实际各科室有规定必须单独值班5年才能享受,政策不明确。”

  主管部门:财政无法负担

  未给招聘职工缴社保,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白水县卫生健康局对此是否知情?白水县卫生健康局一负责人表示,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都存在这种情况,涉及人数比较多,也是多年积攒下的问题,作为主管部门对此是知晓的,但客观原因是财政目前无法负担这么多人的社保资金,现在县医院正在解决职工同工同酬的问题,后续社保问题也会逐步解决。

  4月9日,白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去年曾接到白水县医院职工关于医院不给职工购买保险的投诉,当时已给医院下过限期整改通知,但后来还是没有整改到位,根据相关规定,对县医院做了处罚,“前段时间又接到该院职工关于此问题的投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再与县医院沟通,督促其尽快给招聘职工缴纳保险,若仍不整改会再次处罚并公示。”

  律师:职工可提起诉讼或仲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职工可据此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举报,通过行政手段督促用人单位缴纳保险;也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手段。对因当地政府财政困难等客观因素致暂无法解决社保问题,职工可要求医院针对未缴纳社保招聘职工做公开声明,对欠缴年限、额度、补缴时间等做统一承诺,届时无法缴纳的,予以补偿,也可请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 记者 唐保虎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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