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扶贫资金扣留贫困户参保费 彬州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例

2019-04-09 09:58:43  来源:华商报  


[摘要]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日前,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华商报讯(记者 王斌)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日前,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住建局房管股副股长王科平危房改造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2年至2014年,王科平在审核新民镇南乙方村上报的危房改造资料过程中,把关不严;确定危房等级、房屋验收工作不细不实,致使朱某某等人套取国家扶贫资金。2019年3月,王科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 韩家镇魏兴村党支部书记李拴娃在低保对象调整、上报审核中把关不严的问题。2017年7月,李拴娃在上报低保户资料时,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贫困户席某某在已死亡的情况下,其家属违规领取低保补助;另一贫困户李某某因家庭购买小轿车,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仍领取低保补助。2019年2月,李拴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水口镇九田村原文书田选儒扣留贫困户参保费的问题。2016年11月,田选儒收取贫困户张某2017年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费160元,私自扣留,未录入医保系统,导致张某当年未享受农合政策。2019年1月,田选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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