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2019-01-23 10:20:26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1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连日来,我省各地积极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各地将集中人力、物力,利用有效时间,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彻底清查,坚决整治整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1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连日来,我省各地积极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各地将集中人力、物力,利用有效时间,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彻底清查,坚决整治整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据了解,从2019年1月16日至1月28日,我省以排查为重点,再组织开展一次深入查、回头查、彻底查,摸清弄准底数。我省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正确把握政策,研究解决清理整治中存在的不实、不细、不全面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动真碰硬,确保3月中旬前保质保量完成整治整改。

  陕西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对“大棚房”清理整治一二类问题,要态度鲜明,坚决整治整改到位:对在农业园区内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的私家庄园、别墅、住宅、度假酒店、商业养老等非农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对连栋温室改建餐厅、住宿、休闲娱乐等非农性质的,拆除温室内部经营设施,恢复温室农业生产功能。

  对备案手续不全、看护房超标等问题,主要看其性质和用途分类处置:用于农业生产的,整改到规定标准;用于商业性经营或出租的,无论是否超标,停止经营活动,恢复农业生产用途。对农业园区备案手续不全问题,向经营主体解读政策,明确办事流程,限期完善备案手续。

  对在大棚内适当硬化地面但从事农业生产的,例如食用菌棚室、育秧育苗、立体栽培、无土栽培、盆栽等,不纳入这次清理整治范围。

  对其他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的行为,由自然资源(国土)部门牵头,依法依规坚决整治,退房还地,恢复耕地功能。(记者 吴莎莎 实习生 王睿)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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