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8日),“汉中大城小事 ”、“汉中视点” 、“醉美汉中”发布微博消息:女业主抱婴儿下跪求物业卖水,是谁卡住了业主的“咽喉”?微博中称,近日,一段汉中市健康花城小区女性业主向物业管理处人员“下跪”,求卖水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据网友反映,该小区自来水需在物管处购买,而视频拍摄者称,物业不卖水给业主,致使该女子怀抱婴儿无奈下跪。目前,尚未收到健康花城物管处相关回应。
物业服务有问题应如何维权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对于物业公司进驻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实施管理,需要与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商定好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将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并取得物价部门批复。
第十一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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