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创业和成果转化奖补开始申报 最高奖补可达800万元

2018-07-08 16:57:41  来源:三秦都市报  


[摘要]记者昨日获悉,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A类、B类、C类人才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奖补;获得2017年度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政策兑现奖补;技术转移机构资助政策兑现奖补开始申报。...

  本报讯(记者王嘉)记者昨日获悉,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A类、B类、C类人才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奖补;获得2017年度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政策兑现奖补;技术转移机构资助政策兑现奖补开始申报。

  记者了解到,为了兑现2017年度“人才新政23条”若干奖补政策,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和成果转化奖补政策兑现的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对A类、B类、C类人才在西安创办企业的,按企业实收资本的20%,且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在西安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按转化项目投入的10%,且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在西安创办企业或核心成果转化动态跟踪奖补,最高可达800万元。

  为了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勇攀科技高峰,为西安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作出贡献,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获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政策兑现的实施细则》。对为西安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1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个人或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

  为了营造科技成果转化良好环境,激发各类转移转化主体活力,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技术转移机构资助政策兑现的实施细则》。对境外技术转移机构在西安市行政辖区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西安市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转移机构,按其促成本地企业吸纳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技术转移机构三年内累计最高5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与西安市人民政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国内外知名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科研机构,按其促成本地企业吸纳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三年内累计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

  此次奖补的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2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奖补条件、标准、材料要求等,可上西安科技网查询。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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