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河长制防范高层建筑火灾

2018-06-01 10:06:09  来源:各界导报  


[摘要]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的界定,高层建筑即为8层以上、超过24米的建筑。据走访有关部门了解到,眉县目前高层建筑已达70余幢。其中,纯住宅楼19幢、商住楼32幢、在建建筑22幢。...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的界定,高层建筑即为8层以上、超过24米的建筑。据走访有关部门了解到,眉县目前高层建筑已达70余幢。其中,纯住宅楼19幢、商住楼32幢、在建建筑22幢。多年来,眉县县委、县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编制预案,加强指导,加大投入,消防等部门严把施工监督关和安全验收关,经常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演练等。总的来看,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形势比较稳定。但高层建筑消防目前仍是一个全球性难题,世界上还没有一种设备可以保证完全有效地扑灭高层建筑火灾,特别是随着城市区域、人口、建筑的快速扩张,发生火灾等灾难的可能性、多发性持续增大。

  对此,从防范的角度,就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几点建议:一是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实行基层网格化管理。参照河长制,

  建立高层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或“楼长”制度,明确街道办(乡镇)、社区(行政村)、楼院(村组)、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责任和公安派出所日常监管责任,采取组织专项检查、经常性检查和防火巡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等情况。

  二是加强部门监管合力。以消防系统纳入公安系统为契机,由公安消防牵头,交通、电力、住建、城市综合执法管理等部门配合,完善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同时,进一步细化完善城市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开展防火防灾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并将高层建筑单位、法人、使用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纳入社会消防信用体系,实行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倒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是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备建设。一方面,在政府财力可能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消防装备的投入,尽力配备相适应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保证平时准备好,战时用得上。另一方面,广泛宣传动员,倡导并推动高层建筑的单位和居民家中配备灭火器、逃生索、防毒面罩等必要的消防及逃生器材。

  眉县政协  马杰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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