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该院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情况及典型案例,并就如何严密织就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网提出对策建议。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2021年至2024年9月,榆林全市共受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审查逮捕案件22件52人,受理审查起诉25件43人。犯罪手段呈多样化、网络化。主要包括行业“内部人员”侵犯个人信息、APP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网络聊天工具沦为个人信息交易渠道等方式。被侵害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多样,如电话号码、房产信息、车辆信息、信贷信息等,甚至还有绑定电话号码的社交账号,犯罪分子获取这些信息后,多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为遏制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出售和提供,回应人民群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迫切需求,加强综合履职,多措并举,进行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全流程打击。
深挖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综合考虑出售、非法提供或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次数、数量、手段和牟利数额、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追溯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深挖漏罪漏犯,效果良好。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
对内,逐步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线索移送机制,增强检察一体化办案。对外,加强与信息服务部门、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从源头上减少个人信息泄露。
治罪治理并重,推进诉源治理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问题和管理漏洞,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进行源头治理,筑牢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基础。
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全市两级院通过召开听证会、发布典型案例、编辑简报专刊等方式以案释法,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办案成效。加强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运用,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个人信息保护锦囊;同时开展线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介绍、解答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帮助提升鉴别能力和防护能力。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说:“下一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追溯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和源头,加强对上游信息采集、提供、倒卖等环节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线索互移、协同调查取证、会商研判等机制,形成一体化办案新格局;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沟通,推动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常态化机制;发布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促进全社会养成法治观念”。(记者 许鹏)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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