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找我了解问题,不是要把我一棒子打死,而是想把我拉回正途。这种及时‘敲打’,是对我的关爱。”随着谈话的深入,一名被谈话的干部幡然醒悟。近年来,商州区纪委监委将运用“四种形态”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及时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
商州区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量纪执法,统筹把握不同情况给予处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闭环管控。事前召开问题线索综合研判专题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处置意见;事中统筹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思想态度等具体情形,兼顾与关联案件和同类案件的平衡,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置;事后加强案件质量审核把关,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定期开展集中评查,确保办案程序、定性、处分等方面得到监督和检验,着力发现和纠正定性量纪执法不精准等问题。
该区纪委监委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干部由小错变大错;准确运用第二种形态或第三种形态,通过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防止问题发展成犯罪行为,进而挽救党员干部;稳妥用好第四种形态,对违纪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惩处,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付出应有代价。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动态分析机制,定期对全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质量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及时从数据比对中查找规律、了解趋势、补齐短板。
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8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8人次,第二种形态167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10人次。(通讯员 刘静 记者 王斌)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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