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洛市山阳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采取多项举措严防超期羁押,切实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使预防超期羁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该院坚持严把每位在押人员入所和出所关,驻所检察干警负责跟踪监督每位在押人员在每个诉讼环节的羁押期限,在加强对羁押期限跟踪监督的同时,该院还通过院一楼大厅电子屏幕、“两微一端”等媒体公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超期羁押的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本院的举报电话,积极普及羁押期限法律知识,使在押人员充分享有知情权和举报权。
今后,该院还将建立与公、检、法三家联系制度、工作通报会和案件提示催办等制度,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换押证制度,并落实到具体的办案单位和办案人,有效防止发生超期羁押行为。(冯霞)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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