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的实践探索

2023-11-24 08:34:43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人民监督员不仅是监督员、观察员,更是检察机关的参谋员。...

  □ 龙阳春 贺豪

  人民监督员不仅是监督员、观察员,更是检察机关的参谋员。

  为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推动检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今年以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不断探索人民监督员工作思路举措,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4月11日,南郑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朱某伟、张某明等4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深入发案镇,就预制发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进行调研座谈。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近期办理的4起涉枪案件,发案地均在南郑区福成镇,发案原因均为保护庄稼、吓唬野猪而非法持有土火药枪。一名人民监督员反映该镇存在私拉电网、放置兽夹等猎杀野生动物,可能误伤人的问题。南郑区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反映的问题立即派员会同当地民警、护林员进行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福成镇下辖的16个村,确实存在在山林坡地中置放兽夹、私拉电网等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现象,可能引发误伤、威胁辖区百姓人身安全等问题。

  4月14日,南郑区检察院根据调查情况,组织福成镇政府、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站4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如何治理非法持有枪支、私拉电网、放置兽夹等违法方式保护庄稼,排除镇辖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隐患,避免可能导致的侵害人身安全事件发生,处理好辖区百姓庄稼等财产与野生动物保护关系问题召开座谈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座谈会上,各部门就协调解决问题分别发表了意见,人民监督员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提出由福成镇政府牵头负责,镇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站予以配合,共同落实好野生动物(野猪等)人身致害救助、庄稼损害补偿等意见建议。

  南郑区检察院在听取座谈意见后,经研究于4月20日向福成镇政府制发了1份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野生动物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1名汉中市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活动。送达过程中,被建议单位就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表态发言,为确保检察建议整改取得成效,人民监督员提出后续实地监督建议。

  4月26日,南郑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同承办检察官一起深入福成镇辖区,对检察建议整改效果进行跟进监督。通过座谈了解,福成镇政府部署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组,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翻阅查看了镇辖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累计召开的20余场(次)涉枪治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会议的记录及照片,实地察看悬挂的以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横幅、标语19条,印发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彩页200份,张贴宣传画60张,法治宣传实现了镇辖区全覆盖。通过深入村组,走访村组负责人、护林员,知悉镇政府、林业站、派出所等单位对辖区林区开展了“三清”(清网、清夹、清套)行动,对辖区12家餐饮店进行检查并签订禁止售卖野生动物制品责任书。整治措施和效果得到人民监督员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从制发检察建议到监督落实办案全程参与,不仅提升了检察建议案件的办理质效,增加了执法办案的阳光性和透明度,还让以制发检察建议方式履行法律监督更具说服力。人民监督员从其行业独特视角提出的涉检领域问题,为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提供了案件线索和专业依据,更将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拓展至环境保护、卫生创建等各类新领域,精准助推以检察机关为主的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真正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作者单位: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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