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闻网讯 6月15日,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失火一案,被告人刘某某被山阳县人民法院以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构成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一年又六个月。
经查,2023年1月,被告人刘某某因过年前祭坟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总面积达6.3989公顷(折合95.9835亩),直接经济损失1.0132万元。
山阳县地处秦岭腹地,境内植被茂盛,秋冬季节时草木干枯风大雨少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在此检察官也提醒广大群众:野外用火安全不可忽视,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切莫有侥幸心理。(毛翠玲)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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