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检察院:以“五化”工作法优化社区矫正

2022-11-24 08:55:53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 今年以来,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推行程序规范化、对象精准化、方式多元化、管理网格化、回访常态化的“五化”工作法,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今年以来,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推行程序规范化、对象精准化、方式多元化、管理网格化、回访常态化的“五化”工作法,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为实现程序规范化,该院建立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实施办法》《社区矫正信息互通机制》等制度,完善了“监督入矫—不定期检察—集体座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参与解矫”检察监督体系,开展在矫人员谈话32人次,走访社区矫正小组成员27人次,发放调查问卷60余份;通过制定一张清单、组织一场座谈、开展一次走访、发放一份问卷的“四个一”举措,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和司法行政机关履职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翻档案、听意见、查不足、找病灶”,发出的3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被全部采纳,并已整改到位。

  为实现对象精准化,该院制定了《“菜单式”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项目清单》,明确7大监督项目、30项监督内容,审查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档案材料180余册,采用“清单化”方式开展检察监督十余次;以“全面清查+重点检察”“档案审查+实地走访”方式开展“小专项”活动,深入全县11个司法所开展3次专项检察,走访20余个重点矫正对象,对2名矫正人员予以训诫、警告。

  为实现方式多元化,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提升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搭建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微信群等联络渠道,推送30余条法律知识,开展十余次重点人员抽查,“线上+线下”相结合,坚决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等问题。

  为实现管理网格化,该院将社区矫正检察置于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中统筹推进,依托“321”基层治理平台,深入20余个村镇、社区开展矫正督导检察,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制定积分管理制,由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对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思想改造等情况进行赋分,目前已对70余名在矫人员开展了两次积分评价。

  为实现回访常态化,该院实行社区矫正对象回访考察制度,今年已对20余名矫正对象开展了5次回访考察,并帮助2名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对日常监督、突击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类、综合分析,开展两次“回头看”,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回潮。

  今后,石泉县检察院将继续在精准监督、创新举措、健全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尽早融入社会,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杨慧 成丽川)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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