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案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2022-06-09 09:48:57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  案件管理部门作为各级检察机关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围绕“案管中心是检察业务工作的中枢”职能定位,在规范案件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推进阳光检务、辅助领导决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黄新春

  案件管理部门作为各级检察机关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围绕“案管中心是检察业务工作的中枢”职能定位,在规范案件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推进阳光检务、辅助领导决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基层检察院案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各院重视程度参差不齐、机制不够健全、监督管理力量急需加强、监督管理质效亟待提升等方面。现就基层检察机关实际情况,结合笔者在基层检察院10年从事案管工作的经验,对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案管工作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以期抛砖引玉。

  首先,基层检察机关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案管部门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中的“中枢”作用,提高案管部门地位。定期开展案管新业务知识学习,将督促检查落实到日常,促使各业务部门转变观念,增强自觉接受案管部门监督的意识;在人员配置和经费投入上向案管部门倾斜,推进案件管理深化与发展,实现办案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精细化、信息化;把检务督察和案件管理结合起来,通过检务督察将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业务数据分析等具体结果运用融入到绩效考核机制中,通过强化监督力度、兑现监督结果提高案管部门地位。

  其次,要健全案管部门监督制度,以2.0版本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载体,针对网上办案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流程和考核标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业务和技术问题,确保案件监督从程序到实体有据可依;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把网上案件质量评查和线下评查结合起来,把定期和不定期、一般评查和重点评查结合起来;打破内外监督“壁垒”,在加强自身监督前提下,深化和拓展外部监督;通过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加强检务督察部门职能,增强内部监督的力度和质效;通过对案件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的方式,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审视问询,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以“我管”促“都管”,内外兼修、凝聚合力,促进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

  第三,案管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政治建设融入案管工作,做到知行合一。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摆在首位,切实做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通过不同学习方式,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注重培养大数据意识,突出案管部门的业务数据分析能力,以智慧监督增强传统监督效能;完善激励机制,按照队伍专业化要求,锻造一支讲政治、懂业务、善监督、优服务的案件管理队伍,努力使案件管理工作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服务高效、参谋到位。

  (作者单位: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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