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法院系统“圣地忠诚卫士”——志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丽梅

2021-11-02 19:13:01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张丽梅同志于2011年8月通过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进入志丹县人民法院工作,2013年8月任助理审判员,2016年10月起任审判员。...

  张丽梅同志于2011年8月通过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进入志丹县人民法院工作,2013年8月任助理审判员,2016年10月起任审判员。先后从事立案登记、信访、案件速裁等工作。一直以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坚持讲党性、重品行。

  信念坚定 对党忠诚

  自从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她始终以“敬畏法律、司法为民”为准则,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她总是严格要求自己、怀着一种高度的集体荣誉感、责任感和大局观来对待工作,特别能够发扬吃苦奋斗精神,始终保持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在平凡的岗位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想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难,解群众之所忧。不论纠纷大小、案件难易,她都让来诉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裁判的公正。

  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

  张丽梅同志在法院工作了十个春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名党员法官为民服务的决心。在十个春秋里,她始终坚守岗位,在工作的过程中,坚持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的原则,热情、耐心的接待每一位当事人。从不因个人原因耽误工作。她对同事友善、诚实,对待工作认真、踏实,始终一丝不苟,不断在审判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不管是审理案件还是做其他司法辅助工作,她始终用自己朴实、无私的言行,去默默的诠释“法官”这一神圣的字眼。她深知她办的每一起案件虽然看起来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她更明白“群众利益无小事,定纷止争对法官来讲是本职工作,但对当事人来讲,却关系的一家人的安宁与幸福”。所以,她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认真对待,运用辨法析理能力,维护群众的利益。

  她多次带病工作,始终坚持将案件快速、高效的办结。有一次,由于安排的工作比较多,她去开庭时走的急,在楼梯上将脚扭伤了,当时疼的龇牙咧嘴,眼泪花在眼眶里直打转,但是她还是扶着楼梯单脚跳到审判庭坚持将庭开完。开完庭后,同事将她送去医院,由于扭伤比较严重,医生嘱咐至少要卧床一个月。但是她工作都排的满满的,为了不影响案件进度,她休息了两天就单脚跳着投入了紧张的工作状态。由于没有得到充分的修养,导致她的脚迟迟没有痊愈,就这样,将近半年的时间,她都是单脚跳着工作。

  近三年来,她累计办案700余件,在完成自身工作任务的同时,承担了大量的论文撰写和宣传调研工作,积极完成院内及上级法院安排的调研任务。

  在工作实践中,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参加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调研。她在立案庭负责立案登记工作时,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关于立案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为诉前调解工作提供了处理方向;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经过调研分析,形成了《基层法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现状与发展路径分析》;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针对群众关心的借贷、担保等矛盾纠纷,形成了《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调研报告》。注重案件审理,更加注重总结归纳审判经验。在审判工作中,针对小额诉讼,她撰写了《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若干思考》;针对婚姻家庭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撰写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若干思考》的学术论文;结合刑事审判工作,撰写了学术论文《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完善研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难点与保护思路探析》;形成的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成为院内一些司法为民举措制定的重要理论依据和参考。

  作为速裁中心负责人,她不仅及时高效完成办案任务,而且积极起草了《志丹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繁简分流的操作办法》、《志丹县人民法院关于实施特邀调解的规定》、《志丹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让速裁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极大地提高了案件流转速度,加快了案件办理进度,让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能够尽快解决和兑现。

  近三年来,她利用工作之余,撰写学术论文、调研报告6篇、新闻稿件11篇,并抽调业余时间,定期主动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宣传,进校开展法制讲座,将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分享给广大人民群众,让更多的人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忠诚履职 作风务实

  张丽梅同志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庭前认真阅卷,遇到疑难复杂案件认真查阅法律法规,向同事、领导请教。在基层法院,来诉当事人的法律知识相对缺乏,所以,在给当事人解释问题的时候,不仅需要过硬的法律知识,还需要耐心、细心、热心,更不能使用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而是要使用通俗易懂的地方语言,这样不仅能便于当事人理解,还能够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减少当事人对法院的抵触情绪。所以在案件的具体办理过程中,始终耐心的对当事人释法析理,力争案件圆满解决,案结事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20年审结的民事案件无一改判、超审案件。

  审理案件中始终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无论何种案件、无论案件难易,她都同样认真对待,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及判后答疑工作;

  二是公平对待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注重审判言行举止,不因言谈举止造成当事人的误解,不因当事人的身份有任何偏袒;

  三是真诚对待每一个来访人员。他始终坚持“三个一样”,即生人和熟人一个样,有没有领导关注一个样,外地当事人与本地当事人一个样,热情接待,细心解答。

  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支持县域主导苹果产业和油气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司法审判、基层组织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加强诉源治理,志丹法院2020年成立了特色巡回法庭:“苹果巡回法庭”、“能源巡回法庭”。该同志负责苹果法庭案件等相关工作,在保证速裁有序进展的前提下,认真开展苹果法庭工作,积极发扬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送法进村、进田间地头,为涉苹果案件畅通绿色通道,切实维护了果农果商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果农果商的维权意识。

  “苹果巡回法庭”成立不久,她承办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刚开始,双方当事人,即果农与保险公司的意见分歧非常大。由于苹果保险在志丹县还处于起步阶段,还不成熟,所以,在这起纠纷中,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有效证据。接到案件后,在庭前、开庭时、庭后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进行调解,但依旧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为了使案件事实更加清楚以及能够有一个当事人都信服的裁判结果,她积极到果农所在的村里,挨家挨户的去调查了解情况。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她规划了调解方案,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终于,在她丝丝入扣的分析以及耐心的释法析理之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了赔偿款项,双方当事人均心服口服,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严以律己 廉洁奉公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她一直秉持着“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的处事原则,凡事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她常说:“既然做了法官,就要对得起这份神圣的职业。既然当事人相信法院,将案件诉至法院,那么我们就要对得起当事人的信任,守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廉洁自律,是对法官最基本的要求,公正中立是法官应当具备的高尚人格。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她注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存,严把程序关,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作为法院的一份子,她始终坚持树立公正形象、为民形象和清正廉洁的形象,必须“慎独、慎微、慎行”,真正做到清正为民。

  张丽梅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和平易近人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她的青春在堆积如山的卷宗里流淌,她的青春在定分止争中绽放,她用坚定的信念捍卫法律的尊严,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着公平正义的天平,让真理与公正同在,让担当与使命同行。(来源:延安中院)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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