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被咸阳市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任渝同志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合力,通过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了涉黑恶犯罪,促进了兴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将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为提高兴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刘妮萍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许涛)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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