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宜川县司法局和英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前往延安大学附属医院东关分院,为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现场办理社区矫正报到入矫。
张某因非法狩猎罪被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收到邮寄的法律文书后,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张某,张某的儿子接电话称他父亲5月26日因血管出血送往延安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随后要转入重症监护室,张某不能到宜川县司法局办理报到入矫手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局领导要求随时和家属沟通联系,情况好转了去医院现场办理报到入矫手续。
工作人员确认张某已转入延安大学附属医院东关分院即将进行手术治疗,6月2日下午在张某病房现场办理了报到入矫手续,首先工作人员宣读了相关纪律及各项规定,并进行法治教育。随后工作人员和张某进行亲切交谈,叮嘱家属要遵医嘱,积极配合医生接受治疗,早日康复出院,张某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宜川县司法局适时转变工作方法,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主动为特殊社区矫正对象现场办理报到入矫手续,不仅是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管理的一个缩影,而且是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延伸。(记者 何欣润)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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