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

2021-05-25 09:33:55  来源:群众新闻网  


[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

  黑恶不除,社会不稳,百姓难安。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3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打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20年下半年全国群众安全感为98.4%,有95.7%的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效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

  征途未有穷期,新篇正待续写。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扫出了“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的朗朗乾坤。但必须清楚,当前国际环境错综复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形态、方式手段呈现新变化、新特征,有的黑恶势力隐身蛰伏、变异升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人民群众更是普遍希望专项斗争结束后持续打击黑恶犯罪,防止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意见》就围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重提出要建立健全6个方面的机制,包括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补齐治理短板、堵塞制度漏洞,平安幸福阳光将更加普照。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党的领导,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也能够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根本保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进一步增强。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也已经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必须坚持网上与网下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秦平)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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