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检察院被县委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2021-03-24 10:58:46  来源:西部法制报-西部法制传媒网  


[摘要]3月18日,在2021年县委工作会议上,宝鸡陇县人民检察院被县委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恩文、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赵莹被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3月18日,在2021年县委工作会议上,宝鸡陇县人民检察院被县委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恩文、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赵莹被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2020年,陇县检察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以决战决胜的勇气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19条线索逐一进行核查,明确线索的移交、查结和查实后的处理结果;对办理的黑恶案件逐案进行“回头望”,建立“一案一整治”工作台账,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是否存在行业监管等共性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适时发出检察建议,切实堵塞监管漏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李某黑社会性质案件中的张某等6人、李某某等10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同时不断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制建设,与公安机关制定了《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办法》。总结的《三个强化推进案件办理》《以“四化”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经验,分别被省扫黑办和市扫黑办转发。

  2021年,陇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清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腐败问题治理。加大对涉众型犯罪、电信网络、食药环境、涉农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陈英杰)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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