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荣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称号

2021-02-18 10:52:42  来源:西部法制报-西部法制传媒网  


[摘要]2月8日上午,从安康市委政法工作暨创建全国平安建设优秀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推进会上传来喜讯,紫阳法院被安康市委、市政府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继 2019 年度以来第二次获此殊荣。...

  2月8日上午,从安康市委政法工作暨创建全国平安建设优秀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推进会上传来喜讯,紫阳法院被安康市委、市政府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继 2019 年度以来第二次获此殊荣。

  紫阳法院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扫黑除恶专班,及时出台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层层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分解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迅速铺开。 2020 年度,紫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围绕“六清”行动,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依法严惩不动摇,加强与公安、检察协同作战,对黑恶势力出重拳、下重手,聚全院之力,公正高效审结了何欢等 17 人涉黑案、梁高峰等 6 人 和 刘向成等 6 人涉恶案等一批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 24 人,结案率 100% ,圆满完成“案件清结”任务。开展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判处罚金 262.75 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2.48 万元,处置涉案车辆 9 台,船舶 3 艘,房屋 8 套,现金和有价证券 1670 余万元,退赔被害人损失 850 余万元。同时,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功能,作为参与社会治理、推进“诉源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例如,该院在审理梁高峰案中,围绕二手车市场、“套路贷”等整治方面的重点问题,依法向江西省高安市二手车交易产业办公室发出司法建议书,帮助堵塞管理漏洞,积极促进“行业清源”,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治长效。

  下一步,紫阳法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为契机,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除恶务尽歼灭战、源头治理持久战、巩固提升法律战“四大战役”,持续巩固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效常治机制,打好市域社会治理协同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赵敏秀)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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