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闻网讯 11月11日下午,铜川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铜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图书馆二楼新闻发布厅举行2020年“践行五个扎实、决胜全面小康”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铜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场新闻发布会。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华宁以《聚焦“案件清结” “黑财清底”全面打赢扫黑除恶审判工作攻坚战》为题进行了新闻发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主线,以“六清”行动为抓手,紧扣“4263”工作思路,聚焦“案件清结”提速增效,紧盯“黑财清底”打深打透,聚力长效常治建章立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党华宁介绍说,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法院一审判决24件,二审判决9件,生效判决认定黑恶案件8件。具体情况如下:
1.袁耀辉等2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妨害作证、寻衅滋事、交通肇事、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盗窃罪。判决袁耀辉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他25名被告人十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判处罚金212.7万元,追缴、没收违法财产金额共计4781.04万元。
2.宋伟等6人恶势力集团案。涉及非法拘禁罪。判决宋伟等人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决没收犯罪资金11.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2.21万元。
3.吴永国等9人恶势力集团案。涉及敲诈勒索罪。判处吴永国等人十三年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6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追缴吴永国等人违法所得42.95万元。
4.扈雷等17人恶势力集团案。涉及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罪。判决扈雷等人有期徒刑六年两个月至拘役五个月的刑罚,部分被告适用了缓刑,并判处了5万元至4000元不等的罚金。
5.曹伟等4人恶势力集团案。涉及寻衅滋事、赌博罪。判处曹伟等人三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6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2.18万元。
6.杨大军等9人恶势力团伙案。涉及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罪。判决杨大军等人十一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6万元至5000元罚金,并责令向被害人退赔一定数额的损失。
7.罗斌等8人恶势力团伙案。涉及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罪。判决罗斌等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没收扣押的车辆,追缴违法所得26.87万元。
8.刘波等5人恶势力团伙案。涉及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波等人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于全市法院“打财断血”情况党华宁介绍说,围绕“黑财清底”不留死角,突出审前介入,依法深挖“黑财”。民事审判团队、执行局诉前介入参与座谈案件14次,扎实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判决涉案财产金额1.46亿元,其中罚金631.15万元,追缴、没收违法财产金额1.4亿元,执行到位金额4356.46万元。
党华宁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精神,聚焦“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和建章立制三项重点工作,响鼓重锤、鼓劲加压,推动扫黑除恶收官之年取得全胜。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强力推进案件清结,聚焦“案件清结”目标任务,按照“一案一策”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倒排工期,限期结案,确保2件二审案件11月底前结案,2件涉黑恶一审案件年底前宣判;同时,进一步强化审执衔接,努力推动黑财清底。加大“双介入”力度,推动民事、执行团队与刑事法官精准介入公安、检察机关正在侦办的涉黑恶案件,为财产刑执行通阻清障。加强“黑财清底”工作专班,综合采取专项执行、集中执行、司法网拍等措施,确保完成80%的“黑财清底”目标任务;更进一步固化总结经验,致力推动长效常治。及时梳理总结领导包抓、提前介入、案件审判等层面的经验规则,建立健全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一案一台账”,加强“一案一整治,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精准性强、实效性强的司法建议,精心做好司法建议采纳、整改、回复的督促回访工作,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孟星辰)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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