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份,全省共查处饮酒驾驶4285起、醉酒驾驶688起、再次饮酒驾驶117起。现对醉酒驾驶酒精含量前100名和117名再次饮酒违法行为当事人和车辆进行曝光。
陕西公安交警提示:饮酒会使人意识模糊,反应力下降,发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附件:
1、2020年9月份醉酒驾驶酒精含量前100名统计表
2、2020年9月份117起再次饮酒典型违法统计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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