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0-09-18 16:35:13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近日,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雇请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实施的寻衅滋事犯罪涉案人员全案不起诉公开审查,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各界新闻网讯(师芳娥 记者 张姣姣)近日,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雇请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实施的寻衅滋事犯罪涉案人员全案不起诉公开审查,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3月,华某良负责旬阳县棕溪镇某移民工程安置,因施工补偿问题多次遭到马某某等两户村民阻工,为顺利推进工程进度,华某通过李某、李建某联系何某纠纷十余人到工地“扎势”,并安排其弟华某接送何某等人。何某等人到场后,威胁施工人员并对其进行殴打,华某良在工地旁边的楼上看到后要求李建某告知何某不能打人,何某接李建某电话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何某等人殴打行为致一村民轻伤、两村民轻微伤。案发后华某将阻工村民送往医院救治,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

  旬阳县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华某良等四人自案发后再无违法犯罪行为,何某等人在2012年后逐步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华某良与被雇请对象在案发后再无联系。马某某一家亦长年在华某良工地务工,明确表示双方已释前嫌、相处融洽。

  华某良作为当地民营企业负责人,带领企业为县域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均做出了一定贡献。旬阳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其社会危险性已消除,经公开听证后决定对华某良等人做出相对不起诉。

  旬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对黑恶犯罪严厉打击的同时,注意辨析涉案人员的主观恶性、行为表现,在具体办案中体现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今后,旬阳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扩大公开审查的案件类型和数量,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 张洁

相关热词: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