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商洛市洛南法院对魏宏庆等十人涉恶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洛南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魏宏庆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成立洛南县恒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在索要非法债务过程中,以亲情为纽带以公司雇员为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洛南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魏宏庆为首要分子的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洛南法院以被告人魏宏庆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5万元,其他成员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随着本案的宣判,洛南法院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清结。洛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展示了洛南人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洛南法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及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持把提高政治站位作为扫黑除恶头等大事来抓,针对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洛南法院认真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截止8月底,依法审结了涉黑案件1件,涉恶案件9件,其中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恶势力犯罪集团4件,共判处罪犯59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13人,判处罚金667.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涉黑恶案件的宣判,严惩了一批长期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铲除了社会毒瘤,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赵建业 屈万龙 记者李煜)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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