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曹某等14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20-08-17 10:32:13  来源:西部法制报-西部法制传媒网  


[摘要]8月7日,由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4名检察官由副检察长李三宝带队,出席法庭依法支持公诉。...

  8月7日,由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4名检察官由副检察长李三宝带队,出席法庭依法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曹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曹某、张某1、雷某、奥某为首,张某2、江某、温某、张某3、高某、郝某1、马某为骨干成员,王某1、郝某2、王某2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府谷县境内府店公路常年盘踞,对该路段的交通运输业特别是油罐车运输行业进行非法控制,多次实施敲诈勒索;2016年该组织成员被告人曹某、奥某、郝某2、王某1受温某(已判刑)委托索要债务,对受害人刘某1实施非法拘禁。2013年被告人曹某、高某受温某委托索要债务,对受害人沈某、刘某2实施非法拘禁,2017年被告人王某1盗窃手机一部,涉嫌盗窃罪。该组织作案手段恶劣、后果严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追究曹某等14人刑事责任。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及各界干部群众旁听庭审。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的第三起涉黑案件。府谷县检察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杨耀东)

编辑: 穆小蕊

相关热词: 府谷县 人民检察院 黑社会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