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检察院依法公诉一起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

2020-06-22 10:34:00  来源:陕西传媒网  


[摘要]6月11日开始,由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案件,在渭城检察院检察长王平信带领的四名检察官办案组,代表国家出庭指控蔡某某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在渭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开庭,20余名辩护律师到庭辩护。这也是该院出庭公诉的首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案件。...

  6月11日开始,由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案件,在渭城检察院检察长王平信带领的四名检察官办案组,代表国家出庭指控蔡某某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在渭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开庭,20余名辩护律师到庭辩护。这也是该院出庭公诉的首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案件。

  渭城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从1996年开始蔡某某形成恶名,到2000年以蔡某某为首的前科劣迹人员、无业人员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再到2004年完全形成黑社会组织,直到2018年该涉黑组织有组织犯罪被公安机关侦破。在长达20多年时间里,以蔡某某为首的赵某某、陈某某、刘某某等多人,长期盘踞在陕西三原县城区、城郊多地,既实施了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还先后实施了涉嫌七起犯罪活动,七起违法事件。他们通过组建自管队、西三联队等非法组织,采取恐吓、阻拦、殴打等方式,垄断了三原汽车站到西安北郊汽车站客运线路的运营权(后简称西三线),通过强制收取其他客运车辆的管理费、加入费攫取高额利益,仅在2004年7月至2007年8月,该涉黑组织通过西三联队,非法控制西三线客运领域,共计获取经济收入三千八百多万元,蔡某某等人获得了巨额利润。他们通过成立房地产公司,采取非法强拆、寻衅滋事、扰乱商户经营等非法手段,在三原县城建设住宅小区,获取高达上亿元的经济收入。从1996年至2018年,该涉黑组织通过组织、领导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对陕西三原县当地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运输管理,对当地正常房地产建设秩序、司法秩序等都带来了长期、持续性的危害。

  6月11日至6月13日,经过三天,近28小时的庭审辩论,因该案被告人数多、案情复杂、涉案财产数额巨大,合议庭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后,将择日宣判。

  6月13日下午庭审结束后,出庭公诉的渭城检察院检察长王平信认为,此案的公开审理,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信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具体工作行动(孙雨萌)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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