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3个房地产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售房 共计被罚405万

2020-03-29 16:32:08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摘要]西安市住建局近日对外公布了一批处罚决定,“金泰•经开花城”等三个房地产项目因涉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售房,共计被罚405万。...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西安市住建局近日对外公布了一批处罚决定,“金泰•经开花城”等三个房地产项目因涉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售房,共计被罚405万。

  根据西安市住建局公布的处罚决定显示,这三个项目分别是:

  1.陕西煤田地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煤地质公司)在2016年-2017年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销售金泰•经开花城项目4号楼、7号楼房屋79套。对此违法销售行为,该局作出罚款人民币103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陕煤地质公司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并办理了上述楼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鉴于陕煤地质公司的违法行为发生在西安市摇号购房政策前,且其公司已接受处罚,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该局决定允许该部分购房家庭在具备购房资格的前提下,不经摇号程序选房。

  2.陕西霈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霈博公司)在2014年8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销售航天新佳园二期项目12、15、17号楼457套房屋。对此违法销售行为,该局作出罚款人民币161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霈博公司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并办理了上述楼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鉴于霈博公司的违法行为发生在西安市摇号购房政策前,且其公司已接受处罚,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该局决定允许第五批35户购房家庭在具备购房资格的前提下,不经摇号程序选房。

  3. 西安丰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紫薇花园洲”项目,因涉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被罚款141万元。

  西安市住建局提醒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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